• 2006-04-12

    羽毛乱飞: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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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

    羽毛乱飞


    中国本土家庭教会有一个倾向于远离文化,社会特别是政治事务的传统,因为据说不论是圣经的教导还是西方基督教的负面历史都证明:福音绝不能被混淆,绝不能被代替,一个被代替,被混合的“福音”就不再是福音,而是魔鬼的搅扰和破坏。

    在我看来,不论是从外部环境还是从内部条件而言,那个时候教会在“政教分离”和“抵挡别的福音”的口号下采取了一种和世俗社会相对隔绝的做法,反对基督徒过多涉足文化,政治领域,反对把这些当作教会教导和基督徒个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这是有道理的。同时,对于美洲现在很流行的所谓“社会福音”,“解放神学”之类我也看得很清楚,我拒斥那样的福音和神学,我认为那根本不是属基督的,因为那些东西没有高举并且单单高举基督,甚至那里面其实根本没有基督!

    但是我却并不因此认为基督徒不应该认真地思考和积极地介入各种文化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我不想全盘否定家庭教会过去这么多年来坚守纯正信仰的行动的方式,只是想要指出,现在中国教会所处内外的情况都已经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需要对此有所认识,有所准备,有所应对。

    我本来想写一篇文章叫《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来阐述这个问题,但我感到我不论是在神学上还是在对实际情况的了解上都远远不够深入,所以就没有动笔。我在这里想说说刚刚信主的高**律师这段时间的绝食抗争行动,用高律师这个实例来把我这篇未动笔的文章大意讲一讲。

    高**在还没有信主之前,作为一个专门为各类蒙冤的老百姓打官司的“人权律师”,曾经就***的问题直接上书中央,要求调查中国在*****的过程中各种非法和非人道的酷刑行为,由此成为国内外瞩目的一个政治人物。为此他的律师事务所也被勒令关门,他本人和全家也受到*安无微不至的“日常照顾”。在他信主之后不久他展开了一场对抗政府打压的绝\食运动。从法律角度上看,这本是一场为公民争取权利的社会-政治行为,但是高律师从他归信不久的基督教信仰中找到了鼓舞他去和*政对抗的力量,相信他自己是在为上帝所肯定的“公义”而抗争。所以他的行动,按照他的声称,是“上帝与他同在”的。

    在这里我不是要讨论高律\师绝\食这事情本身。我不支持他的行动。虽然我认他是我的弟兄,但是不论是从信仰角度看还是从世俗社会-政治运动的角度我都认为高律师的做法有问题。我要讨论的不是这些,而是教会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总体上看,教会的反应很有趣——教会没有反应。

    一般传统的家庭教会和信徒对此没有什么反应,这没有什么意外,“三自”教会和那些共产党牧师们对此没有什么反应,这也没有什么意外,意外的是那些“新锐”的“知识分子基督徒们”,他们也集体失声。

    在过去这几年,特别是在蔡|卓|华牧师的案件中,一批很有文化和社会使命的知识分子基督徒是非常活跃的,最典型的就是几名基督徒律师团结起来为蔡牧师等人做辩护。在此案之后,他们又成立了“基督徒维权律师团”,以基督教信仰中的“公义”观念和由此而来的“正义”信念为指导,发挥专业特长,为中国社会中需要法制正义的那些下层老百姓说话。从他们随后所关注的一些事情上面看,一个借着信仰的力量争取老百姓生存权利的法治维权运动呼之欲出。抛开信仰的角度不谈,这样的行为为中国黑暗的司法界和死气沉沉的律师界带来了一缕光芒,一丝清新的空气。

    但是在高律师这件事情上,在公共领域中,他们都沉默了。

    这种沉默,可以被解释为默然地反对,也可以被解释成默默地支持,我相信有很多基督徒是支持高律师的,正如很多人反对他这样做一样。但是我更愿意把这种沉默解释为某种“无所适从”,因为这里面明显地牵涉到了属灵争战,并凸显了个人信仰与社会生活的矛盾。而对这样一个在社会-政治层面上体现出来的属灵争战,除了一如既往地“逃跑”之外,中国的教会没有能力教导信徒如何去应对。我们缺乏成熟的教会伦理观,社会观和政治观。信徒们面对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应对。在高律师绝食抗争问题上教会内部的众说纷纭,基督徒的莫衷一是就说明了这一点。

    即使你是最“基要派”的基督徒,即使你对这样的事情完全没有任何外在行动作为反应,即使你鼓吹基督徒应该完全远离社会-政治生活,但是你内心对于各种社会-政治问题必然有看法——谢模善老弟兄对华南教案就有他的看法——有看法就应该去检讨自己的看法是否合乎圣经的教导。而现在中国教会的信徒在很多社会-政治问题上看法明显很混乱,这是教会教导的缺失。

    如果说,过去教会对这样的社会-政治事件没有思考,保持沉默是理所当然的话,如果说过去我们以“逃跑”应对这样的事情是一种应有智能的话,现在,特别是今后这将越来越行不通了。当教会的存在越来越不可忽视的时候,教会的沉默本身就是一种立场,一种会被人用各种方法解读的立场。

    中国教会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在我们这个时代正经历着很大的变化。从外部看,过去的中国是一个无神论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不仅是共产党,包括整个中国社会对于宗教的态度都是敌对的,警惕的,在特定的时代中甚至有妄图从肉体上消灭宗教信仰者的行动。教会在这样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必然处于边缘状态而被排斥和忽视。对于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中绝大多数的老百姓而言,教会的存在也好,教会的行动也好,教会的想法意见也好,从来没有真正引起过他们的注意。

    内部上看,当时教会的人数绝对而言在中国人口中非常的少,几十万到几百万的数量级,不过是中国人口的千分之几,百分之几而已,而且他们其中大多数是乡下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民,是城市中没有地位的下层百姓,不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还是科技等社会阶层中,在整个“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基督徒都基本上难觅踪迹。真正衷心爱主的人要么正在监狱里面,肉体被政府强制禁锢了,要么把自己的信仰深深地埋藏起来,偷偷地读经祷告,而不能在公开场合表露,活出自己的信仰,也就是把自己在精神上禁锢了。所以在那种岁月里,教会本身处在社会的边缘,被禁锢在底层,和整个中国的发展进程毫不相关,教会没有能力也不被允许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出它的存在,表达出它的信仰,以及出于信仰的行动。

    但是现在这些条件都在发生变化,虽然还没有完成,但是端倪已经可以看见。首先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基督教信仰虽然对于这个政府会还是一个不稳定,不好控制的力量,但是社会越来越对教会有一些正面和宽和的看法,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负面和敌对;而政府本身对于社会的控制特别是精神控制已经在弱化和老化,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信仰缺失和精神败坏的时代,除了与摇摇欲坠的执政党意识形态之外,社会缺乏基本的整合力量;百姓一部分物质生活富足,但是精神却完全贫乏。

    其次是内部的变化。目前中国据说有三千万到六千万左右的基督徒,在今后若干个十年里,随着基督徒人口的增加,以至于有一天达到一个社会绝对无法忽视的地步(比如一亿基督徒,近十分之一人口)的时候;随着基督徒的“成分”越来越复杂,除了农民和社会底层的百姓之外,越来越多的城市普通百姓,越来越多的工人,学生,教师,医生,律师,记者,作家,私营企业主,公营企业经理,外企白领甚至公务员,政府官员等等都悔改信主,以至于社会每一个领域和层面都有大量基督徒在做事,在掌权,在发挥自己的作用的时候,教会就将不可避免地从社会边缘走进主流,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到那个时候,在任何一个重大的社会事件面前,在每一个关键的社会时代里,社会都会关注教会的立场,都会主动去探寻教会的态度,因为这可能代表着中国十分之一人口的立场和态度。而这十分之一人口的基督徒又有很多人在一些重大的社会事件和关键的社会时代中必须要有自己明确的立场和态度,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所供职的单位,所做的事情要求他们以一个职员,一个公务员,一个领导,一个社会人或者一个国家公民的身份去发言和做事,而作为一个基督徒,他们的言行立场又必须符合圣经教导,必须能为基督做见证,必须显出他是一个基督徒。

    很多人把教会想得太小,把基督徒想得太小了。我们做基督徒,并非在礼拜天,在主日我们才是基督徒,而从礼拜一到礼拜六我们就不是;并非只有在在祷告和唱赞美诗的时候我们属于基督,其它的时间我们在工作,在挣钱,所以就不属于他。我们一旦成了基督徒,我们就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是基督徒。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一个真正衷心爱主的基督徒,他必然会“天天”想着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时时”想到要做盐做光,在世人面前为主作见证,“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基督徒背十字架跟随主应该是一个“天天”都要做的事情,不仅仅在教会里面,也在他们的职业生活和社会生活中。

    同样,神的教会不仅是星期天的教会,不仅是清晨五点钟传来祷告声时才存在的教会。神的教会时时刻刻都是教会,它也应该时时刻刻都体现出它的存在——不仅仅是在那被称作“教堂”的大房子里,也在这个世界上,在世人面前。我们若真的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真的愿意信徒都能做盐做光,为主做美好的见证,我们就不能在这祷告后面打一个括号,说“在教育,文化和政治领域中除外”!

    所以,对于信徒在各种文化,社会和政治事件中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应该如何行动的问题,教会不可以说,这些基督徒该怎么做随他们自己决定。教会必须承担起责任。在这里我不是号召基督教会搞什么好象天主教那样的从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更不是要把基督教变成一个“职业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心”,而是想指出,面对这些问题,各个地方的教会对于自己的信徒要有基于稳健的“基督教伦理”,基于成熟的教会观,社会观,政治观和历史观的教导。

    而要有一个符合圣经的基督教社会伦理观,社会观,政治观和历史观,就必须要有人专门去为此而花时间——就是那些有文化和社会使命感的基督徒和传道人。

    只要基督徒不是一群离群索居的“修行者”,只要他们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个个职业,拥有各个不同的家庭,地域,文化和教育的背景,教会对文化,社会和政治关注就是必需的。即使我们完全排斥“教会对社会和文化的使命”这个命题,即使我们不考虑所谓在文化,社会和政治层面的“福音预工”问题,单单从教会信徒自身的需要出发,中国教会也要主动地关注俗世生活。

    这就是中国教会在“后使徒时代”所要面临的重大问题——教会在中国的“主流社会化”所带来的问题。

    不管我们这些基督徒本身是否对文化,社会和政治问题感兴趣,不管我们本身是否想保留和世俗社会分隔的“初代教会”状态,随着教会的发展,社会必然越来越会视教会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文化,社会和政治力量,我们的信仰本身也必然影响和改变中国的文化,社会和政治面貌。不是我们要在福音之外加添什么“文化和社会使命”,而是教会必须对其将来必然产生的对文化和社会的影响有所认识,有所反思。

    这也是初代教会在后使徒时代曾经面临的问题,那时候,经过以保罗为代表的早期基督徒的宣教努力和教会建造,在长期的被逼迫和排挤之下的艰苦存在之后,基督教从远在罗马帝国边境殖民地中默默无闻的“犹太异端小教派”发展成了一个引起整个罗马帝国和希腊化文明社会注意的“大运动”。当初那个处在社会边缘,无人注意的基督教会,那个单纯以向个人传福音和弟兄姊妹主内的团契为全部信仰生活内容的小小团体,现在必须开始以一个主流社会团体的身份进入罗马文明和罗马社会-政治的核心地带,必须在神学和教会建造上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初代教会的“后使徒时代”就是它的“前大公教会时代”。

    在我看来,以蔡卓华案件为标志,中国教会已经开始进入了自己的“后使徒时代”,而神的福音必然也要传遍中国,中国教会必然走出“初代教会”的形态,走向“中国的大公教会”阶段。在这个时代中,中国教会能不能处理好在特殊年代里的教会形态建造和教会社会伦理观建造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这直接影响到中国教会在进入自己的“大公教会时代”后会不会重蹈西方教会历史上的覆辙。


    羽毛乱飞
    2006年3月2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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